主题分类: | 获得电力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搜狐体育直播:深化我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主题分类: | 获得电力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搜狐体育直播:深化我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搜狐体育直播: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燃煤发电电量进入市场。放开燃煤发电计划,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2021年重庆市发购电计划电量表》(渝经信电力〔2021〕3号)中,已下达但尚未完成的燃煤电厂计划基数电量,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部进入市场。自2022年度起,不再编制下达燃煤电厂计划基数电量。鼓励燃机发电电量进入电力市场。(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二、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为充分反映燃煤发电企业电煤等生产要素成本变化和电力供求关系,结合产业导向和企业承受能力,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合理形成上网电价。其中,基准价为0.3964元/千瓦时,上下浮动幅度原则上扩大为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燃机发电市场化交易电量参照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自2021年10月15日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要尽快进入。进入市场的用户原则上要按照市场价格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暂无法直接购电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代理购电优惠政策,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10千伏以下用户,2023年1月1日前代理购电价格维持在原10千伏以下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
四、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渝发改价格〔2020〕1751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目录销售电价,仅保留居民和农业用电类别目录销售电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供应和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原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做好月度间发用电量平衡,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电网企业)
六、稳定趸售电量电价机制。2022年底前,国家电网向地方配电网趸售电量,应总体上保持稳定;维持原有价格机制,在原有价格水平基础上实行等额传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
七、建立代理购电机制。按国家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制定代理购电工作方案,组织电网企业开展代理购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电网企业)
八、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制定并不断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升级改造电力交易平台,加快培育合格售电主体,丰富中长期交易品种,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加强政策协同,适应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需要,进一步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加强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九、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不设置不合理门槛,不组织开展电力专场交易,对市场交易电价在规定范围内的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密切关注煤炭、电力市场动态和价格变化,及时查处市场主体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等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负其责平稳有序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各方面理解和支持,确保改革平稳出台、落地见效。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搜狐体育直播: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搜狐体育直播:进一步深化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1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现就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改革内容
(一)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
(二)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三)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方式形成,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四)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加强政策协同,适应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需要,进一步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合格售电主体,丰富中长期交易品种,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
(二)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各地要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削峰填谷。电力现货市场未运行的地方,要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当地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当地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三)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制定并不断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不得组织开展电力专场交易,对市场交易电价在规定范围内的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对地方不合理行政干预行为,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关注煤炭、电力市场动态和价格变化,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电力企业、交易机构参与电力专场交易和结算电费等行为,以及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指导发电企业特别是煤电联营企业统筹考虑上下游业务经营效益,合理参与电力市场报价,促进市场交易价格合理形成。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各方面理解和支持,确保改革平稳出台、落地见效。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实施,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1日????????